【48812】内蒙古自治区才智口岸建设项目一期——监控指挥中心项目(第三次投标)收购

来源:鹅电竞直播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4-16 19:41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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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每日上午:8:00 至 11:59下午:12:00 至 20:0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在外)

  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工作楼14层1425室(原国资委安外工作区)

  收购组织名称:海关总署物资配备收购中心 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1号 邮政编码:100730 联络方法(途径技术上的支撑) (项目问询) (质疑受理)

  海关总署物资配备收购中心就“内蒙古自治区才智口岸建设项目一期——监控指挥中心项目(第三次投标)收购项目”进行国内揭露对外投标收购,现约请契合资历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。本项目投标活动将严厉执行节约能源、维护自然环境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、执行相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等政府收购方针。

  二、项目名称:内蒙古自治区才智口岸建设项目一期——监控指挥中心项目(第三次投标)收购项目

  2.针对同一包,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。

  1、契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》第二十二条及《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》第十七、十八条规则。

  3、从收购组织在本公告中规则的途径获取了投标文件,且在法律上和财政上独立于收购组织。

  (2)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(进口产品是指经过我国海关报关,验放进入我国境内,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)。

  (一)本项目选用海关才智政采归纳处理途径做招投标,请在投标前具体阅览我国海关政府收购网“常用下载”中的《供货商操作手册》,点击供货商操作指引了解供货商投标操作。

  (二)供货商进行投标须提早处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,处理方法和需求留意的几点详见我国海关政府收购网相关文件要求。已处理数字证书请保证证书还在有用期内,如已过期或行将过期,须联络 CA 服务组织进行证书更新。

  本投标公告在我国政府收购网()和我国海关政府收购网()一起发布,二者如有差异,以我国政府收购网公告信息为准。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已获取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以为本投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损,能够自下载投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本投标文件规则格局及程序向收购组织提出质疑。